,其规则的收费项目包含拖车服务、吊车服务、空驶费等,适用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组成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组织和经过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政务服务网”存案的高速公路社会清障救援组织,从事或参加甘肃省境内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的服务行为。
本规则自7月1日起履行,一起《甘肃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废止。
被施救车辆依照1-6类车区分,基价分别为280元/车次、400元/车次、600元/车次、850元/车次、930元/车次、1000元/车次,拖行费分别为9元/公里、11元/公里、14元/公里、17元/公里、19元/公里、20元/公里。
被施救车辆依照1-6类车区分,基价分别为700元/车次、1000元/车次、1500元/车次、2100元/车次、2400元/车次、2600元/车次,超时作业费分别为100元/小时、150元/小时、200元/小时、250元/小时、300元/小时、350元/小时。
基价含2小时以内施吊作业费,两小时之后按“超时作业费”计收,缺乏1小时按1小时计收,按实践使用车辆数核算救援费用。
被施救车辆依照1-6类车区分,收费规范分别为5元/公里、7元/公里、9元/公里、11元/公里、12元/公里、13元/公里。拖车、吊车等产生空驶,均按此规范计收。
1.拖车、吊车救援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车型分类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规范(JT/T489-2019)履行。
3.拖、吊、驳货、运载国家规则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加收20%。
4.对超载超限车辆,拖、吊服务计费吨位按车辆及载货实践吨位对应车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