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技术硬,93不要命!
1、贯彻执行中、省、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和发展的策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造价咨询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管理,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业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的管理、监督和墙体改革工作;审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工作。
3、负责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及参与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方案评审、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指导协调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4、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城镇燃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保障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渭南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督使用;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住宅与房地产行业市场。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措施,指导和监管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与经纪管理;指导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规范性文件;指导重点示范缜、文化旅游名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集镇和村庄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和发展。
8、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9、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
10、制定建设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引导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管理行业技术市场,促进技术进步;指导管理本系统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1、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和中、省、渭南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要求,依法实施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